新质生产力是科技创新在其中起主导作用的生产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必须继续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科技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联动工程,必须与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协同推进。无论是全面整合科技创新资源、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激发科技创新活力,还是深化创新驱动、促进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实现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都离不开法治的强有力保障。应进一步完善激励创新法律制度,着力构建支持创新、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法律体系,以良法善治塑造和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持续推进科技创新领域立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法律制度建设,推动科学技术进步法、专利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以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应紧紧围绕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统筹立改废释纂,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法律制度的系统性、协同性,完善中国特色科技法律体系。深入研究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前沿科技领域的伦理、道德、安全等重要问题,加强对这些新兴领域的前瞻性专门立法和科技伦理治理,促进和规范新技术的研发应用,有效应对新技术不确定性带来的新挑战。加强数字经济法治建设,建立健全数据要素交易、确权、共享等方面的制度规则,加快完善网络平台、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网络数据安全等方面的相关立法,全面助力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